浙江佛学院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院与校友及社会各界的联系,争取校友和社会各界捐赠,促进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,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;同时为了科学、规范、有效地管理和监督浙江佛学院教育发展基金(以下简称“基金”)的募集与使用,维护捐赠者的合法权益,充分发挥社会捐赠的重要作用,确保各项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院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二条 本基金的业务范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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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抬 头:浙江佛学院教育发展基金资金专户
账 号:392277926319
开户行:中国银行奉化溪口支行